实习人员须知

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1、2013年9月1日以后申办实习证的实习人员须定期登录深圳市实习人员管理系统填写工作日志,作为实习期满面试考核的必备材料。

2、根据《深圳市实习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导律师应定期对实习人员的实习工作进行评估。实习人员应从本系统“实习日志填报”栏目下载《指导律师点评意见表》 交由指导律师手动填写,每月至少填写一次,作为实习期满面试考核的必备材料。